学术观点 | 任东升. 国家翻译实践中的“国家”概念及其英译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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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东升 教授
国家翻译实践中的“国家”概念及其英译探究
任东升 高玉霞
(中国海洋大学 外国语学院)
摘要:国家翻译实践论,作为具有“中国学派”的翻译思想,旨在解释集国家行为、话语实践、传播行为于一体的翻译实践活动。围绕国家翻译实践的相关研究,为国家翻译实践史书写研究奠定了基础,而国家翻译实践史书写须从基础术语建设做起。本文解析“国家翻译实践”概念中“国家”的内涵,并比照分析不同英文译法之得失,提出从能指到内涵都匹配的英语译法,以促进“国家翻译实践”术语走进国际学术视野。
关键词:国家翻译实践;翻译史;关键术语;国家;英译法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国家翻译实践史书写研究”(18BYY019)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201961050)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任东升,男,中国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博士,博导,主要从事宗教翻译、国家翻译实践研究。
高玉霞,女,中国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博士生,主要从事涉海英语翻译、国家翻译实践史研究。
学习文献:任东升,高玉霞. 国家翻译实践中的“国家”概念及其英译探究[J]. 英语研究,2020(2):146-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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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我们基于对世界范围内以国家为主体的规模化、机构性、制度化翻译实践的详尽考察,依照“主体+行为”模式推演出的“国家翻译实践”概念,逐渐发展为一套渐趋成熟的概念体系,即“国家翻译实践论”。该理论有助于解释集国家行为、话语实践、传播行为于一体的翻译实践活动。随着国家翻译实践相关研究的深入,国家翻译实践概念体系的建构基本完成,但作为翻译研究“中国学派”的典型代表,相关概念要走向国际,为中国翻译研究话语体系建构添砖加瓦,需要考虑其中国特色内涵的对外准确传达。因此,对国家翻译实践论中的核心概念“国家”进行辨析,并讨论其翻译,不仅关涉到该理论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而且对于其对外传播,构建融通中外的对外译学话语体系意义重大。
在《国家翻译实践初探》一文中,我们从翻译研究的内视角出发,将“国家翻译实践”翻译为“National Translation Program”,该译法符合中国当前国家翻译实践展现出的“全民性”和“全民族性”特征,也体现出翻译研究的人文性特点。但随着国家翻译实践研究的深入,尤其是从翻译研究的外视角考察世界范围内的国家翻译实践时,“National Translation Program”的译法是否仍然适用值得商榷。对于没有深入进行国家翻译实践研究的人来说,可能会觉得只要把一般意义上的国家引入到国家翻译实践研究中便可解决问题。但对于对英语“国家”和中国文化当中的“国家”概念有所研究的人来说,稍作思考便会发现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汉语“国家翻译实践”中的“国家”究竟对应英语当中的哪个词,是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民族国家”(nation),还是具有普遍意义的“政治国家”(state),抑或是与领土密切相关的地理国家(country)?“国家翻译实践”应该译为“National Translation Program”还是“State Translation Program”,抑或其他译法?本文就“国家翻译实践”中的关键术语“国家”加以解析,并分析各不同译法优劣,尝试提出更为恰当的译文。
1. 国家翻译实践论中的“国家”
国家是国家翻译实践论的核心概念,而“国家问题是一个最复杂最困难的问题”(列宁,1972:41)。若对“国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界定不清,会犯混淆概念甚至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不仅直接关系到国家翻译实践理论体系的解释力和科学性,影响国家翻译实践史实的界定,而且也会影响国家翻译实践理论体系的建构与发展,导致国家翻译实践论从一开始就丧失逻辑严密性和科学合理性。
1.1 汉语语境中的“国家”概念
汉语中“国”与“家”最初是分开的,有区别的。“国,邦也。《邑部》曰:邦,国也。按:邦国互训,浑言之也。《周礼》注曰:大曰邦,小曰国,邦之所居亦曰国。”(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在周朝宗法制下,“天子封诸侯为立国,诸侯分封土地和人民给卿大夫为立家”(许纪霖,2015),因而“家”最初指大夫的封地,“国”指诸侯的封地。由卿大夫、诸侯与天子按照宗法分封制联为所谓的“家国天下”,其中“天子代表天下(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的国),诸侯代表列国(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的地方),卿大夫代表采邑(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的家乡),家国天下之间,通过层层分封与效忠而形成血缘—文化—政治共同体,既是亲戚,又是君臣,如同一个大家族”(许纪霖,2015)。家与国既不互属,又紧密关联,很早就连用。《老子》十八章中“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的表述就显示了“基于血缘关系的家内亲情和从属于政治领域的为国忠诚”(解扬,2018:140)的关系。秦汉时代,实行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政策,建立大一统国家,以一国而统天下。受儒家“家国同构”思想影响,倡导“公忠为国、爱民爱国、以身许国,强调个人要来公去私, 以公克私,崇德重义,修身为本”(王洁,2007:45),逐渐形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家国关系体系,出现了“家”“国”并提现象,如孔子在《周易·系辞下》中引用否卦爻辞说“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西汉刘向在《说苑》中说:“苟有可以安国家,利人民者”,明代黄道周的《节寰袁公传》提到:“公(袁可立)乃抗疏曰:‘则民生休戚、人品邪正,谁复为国家昌言乎?’”《明史》也说:“国家正赖公耳。”可见,中国古代的“国家”概念是“一个内涵丰富、寓意深刻的‘共同体’”,不仅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被赋予了“某种政治道义和情感依赖”(曹胜,2017:62)。也就是说,国家在汉语中不仅具有政治性,而且含有浓厚的人文性,体现了中华民族“家国一体”的情怀,展现了“古代中国人特有的国家观念和国家意识”(梁治平,2015)。
近代以来的“国家”概念与古籍中出现的“国家”一词差距较大。现代汉语中的“国家”含义是西学东渐后,受近代欧洲民族国家理论影响逐渐形成的,常与“民族”“主权”“国民”“社会”等概念相关联。因而“国”“家”分属不同范畴,国是政治共同体,家则为血缘团体。“国家”一词只指国,没有家的含义。中国古代家国体制下,常常把国家看作朝廷(政府);然而随着中西交流的日益深入,西方政治思想、文化观念和社会思潮大量涌入,这种国家观念开始受到冲击。1901年,沈翔云在《复张之洞书》中,对国家与朝廷做了区分,认为国家“即人民集合之区域,以达共同之志愿,居一定之疆土,组织一定之政治,而有独立无限之主权者也……由此观之,国家之土地、疆域、庶务、政治、主权,何一非本于吾民,故曰国家者,民众之国家也,非一人之私产也”(沈翔云,1979:238-239)。朝廷指“君主于国家中所占之地位而言,属于一姓也”(沈翔云,1979:239)这种“以国家属于全民,朝廷不过一姓之私”的看法表明传统的家国观念开始为现代民族国家观念所取代,“国”逐渐脱离“家”独立存在,从政治上和道德上确立了国家的自主地位。
总而言之,“传统中国的天下主义和夷夏之辨的历史遗产深刻地影响着近代中华民族建构的历史过程”(赵兵,2017)。古代中国的家国天下连续体,内蕴着超越性的价值内涵,“早已浸润在我们的言行举止之中,成为一种共同体文化”(王鸿,2017)。《新华字典》中的“国家”有三层含义:①[state]∶长期占有一块固定领土,政治上结合在一个主权政府之下的人民的实体;一种特定形式的政府、政体或政治上组织起来的社会。②[nation]:由一个民族或多个民族组成并且具有或多或少确定的领土和一个政府的人民的共同体。③[country; land]:由人民共同体所占据的土地①。这也说明汉语“国家”是一个具有多层含义的词,在内涵上可以把“国家的政治性、民族性、人民性、地理性、领土性等都概括进来”(刘跃进,2013:52)。
1.2 国家翻译实践主体之“国家”
国家翻译实践是指“主权国家以国家名义为实现自利的战略目标而自发实施的自主性翻译实践”(任东升 等,2015:93)。对这一概念进行横向解读可以发现“国家翻译实践是指国家作为翻译主体的实践活动或国家把翻译上升为国家行为的实践活动”(任东升,2019:69)。国家在国家翻译实践中集策动者、赞助人和主体三种角色于一身。国家翻译实践作为一种国家行为,其主体包括决定主体、发布主体和行为实施主体。决定主体指“有权行使国家行为决定权的主体”;发布主体指“对外公布国家行为,让大众知悉国家行为存在的主体”;行为实施主体指“有权实施国家行为的主体”(陈秀,2015:32)。具体到国家翻译实践中,三者可分别称为高位主体、中位主体和低位主体。国家翻译实践的高位主体就是主权国家。国家并不直接实施翻译行为,而是通过委托相关国家组织机构的形式实现。因而,国家在国家翻译实践中处于名义主体和法律主体地位。国家授权的翻译机构、组织作为国家翻译实践的落实者,属于中位主体。国家翻译实践的低位主体包括国家或国家授权机构聘任的译者、作者、读者等个体。
从国家翻译实践的相关定义可以看出“国家翻译实践”概念中的国家指的是主权国家,具有明显的政治性,是判断一种翻译实践是否属于国家翻译实践的第一要件。主权国家具有对内最高性和对外独立性的特点,这也是国家翻译实践与政权、机构、教权及超国家组织发起的翻译实践的本质不同。
2. National Translation Program 与 State Translation Program比较
国家翻译实践中的“国家”到底应对应英语中的“nation”“state”还是“country”,抑或别的译法呢?这需要我们仔细考察汉语“国家”的含义与英语中三个单词的内涵和外延。
2.1 Country、State、Nation比较
《牛津英语搭配词典》(英汉双解版)对“country”的解释是“an area of land with its own government”(克劳瑟 等,2006:332)。与之类似,全球最权威的法律词典《布莱克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第九版中的“country”有两个意思:“①A nation or political state; STATE. ②The territory of such a nation or state”(Garner,2009:404)。可以看出,“country”主要强调的是领土,具有明显的地理性。而“国家翻译实践”中的“国家”并不指地理国家。
“Nation”在《布莱克法律词典》中也有两层含义:“①A large group of people having a common origin, language, and tradition and usu. constituting a political entity. When a nation is coincident with a state, the term nation-state is often used. Also termed nationality.②A community of people inhabiting a defined territory and organized under an independent government; a sovereign political state. Cf. STATE”。(Garner,2009:1121)
由此定义可以看出,“nation”也可指国家,但主要指近代以来出现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此外,“nation”具有政治与文化双重内涵,且更强调共同语言、共同传统、共同历史等文化层面,这一点在约翰·萨尔蒙德(John Salmond)的《法理学》(Jurisprudence)一书中也非常明确,他对“nation”的界定如下:
The nearest we can get to a definition is to say that a nation is a group of people bound together by common history, common sentiment and traditions, and, usually (though not always, as, for example, Belgium or Switzerland) by common heritage. (Salmond,1947:136)
《布莱克法律词典》中的“state”有三层含义:①The political system of a body of people who are politically organized; the system of rules by which jurisdiction and authority are exercised over such a body of people 〈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 Also termed political society. Cf. NATION.②An institution of self-government within a larger political entity; esp., one of the constituent parts of a nation having a federal government 〈the 50 states〉. [Cases: States 1.]③(often cap.) The people of a state, collectively considered as the party wronged by a criminal deed; esp., the prosecution as the representative 〈the State rests its case〉. (Garner,2009:1537-1538)
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state”指国家时,具有明显的政治性。1933年在乌拉圭蒙特维多召开的第七届美洲国家国际会议(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American States)上签署的《蒙特维多国家权利义务公约》(Montevideo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States)第一条规定“有确定领土、常住人口、政府以及与其他的主权国家有外交关系是建立一个主权国家的必要条件”。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发现,虽然在日常生活中“nation”和“state”均可指国家,是同义词,但两者的内涵和外延明显不同。第一,构成要素不同。“state”由人口、领土、政府、主权四个要素构成,缺一不可;“nation”的构成要素包括共同领土、种族、宗教、语言、历史、文化、政治意愿等,且所有要素都是不断变化的,并非缺一不可。第二,“state”是一个政治组织,负责维护社会安全,实现人民福祉,具有对外性,而“nation”是一个社会、文化、心理、情感、政治统一体,注重人民的精神和心理,具有对内性。第三,“state”必须有固定领土(fixed territory),而“nation”可以没有。第四,主权(sovereignty)是“state”的基本构成要素,但不是“nation”的必备要素。第五,“nation”比“state”范围更广,更稳定。第六,在一个state中可以存在多个“nationality”,即现代民族国家。第七,“state”可以使用强制权(police/coercive power),而“nation”靠共有的文化、历史联系在一起,只能靠道德、情感和精神发挥作用,没有强制力。总体来说,“state”的政治性、强制性更突出,具有明显的对外性,而“nation”的人文性、民族性更强烈,强调一国范围之内,具有明显的对内性,这从其形容词“national”的含义也可以看出来:①Of or relating to a nation 〈national anthem〉;②Nationwide in scope 〈national emergency〉(Garner,2009:1121)。
汉语“国家”是一个范畴概念,具有多层内涵,既有中国古代家国一统的家国情怀,又体现出国家概念的历史性、民族性、政治性、地理性,在内涵和外延上可以包含英语中指代国家的“nation”“state”“country”,这是汉语言的优势。相反,这三个英文单词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与汉语中的“国家”含义完全契合。似乎,只有音译的“Guojia”能实现与汉语“国家”的对等。
2.2 National Translation Program之优劣
“Nation”在政治领域中主要指民族国家(nation-state)。“民族国家”是在19及20世纪欧洲人文主义和民主观念迅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个新概念,“强调民族(nation)与国家(state)的契合和一致,‘民族自决’和‘民族自治’被看作国家或政府合法性的标志”(贾海涛,2005:29)。与传统帝国或王国不同,有相同认同感的同胞及其共同确立的体制是其成员效忠的对象,这种认同感来源于传统历史、文化、语言或新创的政体。其发展“不仅伴随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社会政治理想,而且还不断累积和凝聚着人文精神、人道主义、民主政治等现代政治理念”(刘跃进,2013:51),因此把“国家翻译实践”翻译为“National Translation Program”可以很好地体现出现代政治中的人文性和民主性。此外,“national”作为形容词时,在地域上指全国范围之内(Nationwide in scope),“National Translation Program”的译法有助于突出国家翻译实践的民族性和全民性质,对于解释具有“全国性”“全民性”甚至“全民族性”(高玉霞 等,2018:133)的国家翻译实践,尤其是一国之内的国家翻译实践,具有很强解释力。
把国家翻译实践翻译为“National Translation Program”也有其内在缺陷。首先,“nation”在政治、国际关系领域指的是近代欧洲出现的民族国家(nation state),无法指称历史上存在的其他类型国家。因而,用“nation”翻译国家翻译实践中的国家会极大地限制国家翻译实践的普适性和追溯力,在时间上无法溯及近代以前的国家,在空间上无法涵盖非民族国家。“Nation”无须具有领土、主权,不具有强制力,这样国家翻译实践论就会从根本上丧失对世界范围内不同文明、不同地区曾经存在的不同类型国家发起的国家翻译实践的解释力。另外,汉语国家翻译实践中的国家并不单指民族国家,如果译为“National Translation Program”会出现与汉语表达不一致的情况,影响国家翻译实践的理论科学性。总而言之,将国家翻译实践翻译为“National Translation Program”在顾及人文性、民族性的同时,也会影响国家翻译实践的追溯力,进而影响其普适性和科学性。
2.3 “State Translation Program”之优劣
“State”最早出自意大利政治思想家和历史学家尼可罗·马基雅弗利(Niccolò Machiavelli,1469—1527)所用的意大利语“statos”,该词又来自拉丁文“status”。“State”在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国际关系等领域使用广泛,不同学科的学者对其有不同的界定。在人类学和社会学领域,“state”一词可以涵盖时空中所有类型的国家,包括希腊雅典的城邦国家、中国古代的诸侯国及后来出现的王国、帝国、民族国家等国家形式,历史学家约瑟夫·R.斯特雷耶(Joseph R. Strayer) (2005:4)认为:“只有最偏远和最原始的民族才能没有国家。一旦某个地区接触现代世界,该地区的居民要么建立自己的国家,要么成为他国的难民。”因而,“state”的涵盖力和追溯力比“nation”要强得多。
此外,“state”的构成要素之一是“government”,在日常生活中,甚至在学术领域,“state”经常被等同于“government”,如拉尔夫·米利班德(Ralph Miliband)(1969:49)认为政府(government)代表国家(state),政府机构(governmental institutions)负责执行国家权力(state power)。乔治·W.怀特(George W. White)(2004:67) 也表示“政府对国家的地位至关重要,因此政府一词与国家同义。当我们谈论国家行为时,实际上可以表示政府行为”,这说明国家与政府在实践意义上具有感知的重合性,以至于人们会在潜意识中将两者相互替代。特别是在日常生活中或非正式场合,人们习惯将“国家”与“政府”当作同义词使用,出现谈国家而言政府、言政府而指国家的现象。但严格来说,两者不仅文义不同,而且在政治、法律领域有着截然不同的内涵,指的是不同的实体,将两者混用会影响术语的准确性和专一性。“政府可以被理解为国家的主要代理人,负责执行国家的日常事务,是实现国家管理长期目标的短期机制……但是政府只是国家的代表,不能取代国家。政府没有主权。”(Flint & Taylor, 2007:137)广义政府指“行使国家权力的所有机关,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狭义政府指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即行政机关(张颖,2019:74)。这说明政府是国家的构成要素之一,负责执行国家意志。此外,国家拥有主权,政府没有主权。
“国家翻译实践”中的“国家”并不等于政府,政府是主权国家发起的国家翻译实践的执行主体,国家才是国家翻译实践的决定和发布主体,处于法律主体的地位。爱德华·希斯·罗宾逊(Edward Heath Robinson)认为“国家是国际法律体系的非物质法律实体,而政府是具有一定强制力的组织。政府代表国家,是其授权机构之一”(2013:556)。因此,用“state”更符合国家翻译实践的内涵界定,而且可以把一国政府实施的翻译实践涵盖其中。可以说,“State Translation Program”能够涵盖古今中外各种类型的国家,符合社会发展实际,具有时空上的广泛性和适用性,与“国家翻译实践”概念界定中“主权国家”的内涵和外延相契合,术语追溯能力强,可以体现国家翻译实践的普适性和科学性。
但“state”具有浓厚的政治学意味,且含有暴力性、强制性、管理性。国家是维护阶级统治的机器,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而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具有特殊的公共权力,“这种公共权力在每一国家里都存在。构成这种权力的,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物质的附属物,如监狱和各种强制机关”(恩格斯,1956:195)。国家的宗旨在于在一定地域范围的居民中建立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使阶级压迫合法化、固定化。因而,“State Translation Program”会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国家翻译实践的人文性和民主性。
3.结语
中国学派的翻译研究成果首先体现于内涵高度综合且解释力强的新概念创生,其次体现于以恰当的外文表达输出并得到国际翻译学术界的认同,即可以进入并融通国际翻译学术界的英译表达法,以便获取应有的理论话语权。“国家”作为国家翻译实践论的核心概念,其英译直接关系到该理论体系的概括力、解释力和预见力。经过比较分析,我们发现“National Translation Program”可以体现国家翻译实践的人文性、民族性和全民性,对于解释一国之内的国家翻译实践,特别是国内语际型国家翻译实践具有涵盖力,但却会影响国家翻译实践的普适性和科学性。相比之下,“State Translation Program”(简写形式为STP)在内涵上与国家翻译实践中的国家界定契合,体现了国家翻译实践的时空追溯力和科学性,但却会弱化国家翻译实践的人文关怀、民族性和民主性。“Guojia Translation Program”与汉语“国家”匹配度最高,但在进行国际交流沟通时,其接受性可能不容乐观,会造成很大的交流障碍。随着“国家”概念的不断演进,当今世界范围内的政治国家(state)的专制性和暴力性逐渐减弱,人文性和民主性逐渐增强,因而本着学术求真的考虑,我们认为“State Translation Program ”更可取。当然,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也可以考虑音译法,即“Guojia Translation Program”,这不仅是一种国家实力的体现,也是一种语言自信和文化自信的体现。
注释及参考文献略,请查阅《英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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